待录取考生需要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三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表见附件4)。体检表于复试结束进入拟录取状态后提交给学院,具体提交方式请关注学院通知。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2020年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政法学院研究生复试拟录取考生体检表提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