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复试安排,按照指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院联系。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务必于5月10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r.***.cn/ksxt),在复试信息确认中修改并提交完成。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为确保网络远程复试顺利进行,不排除采用其他平台作为备用复试平台的可能,具体由学院通知。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截图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并将追究相关责任。
4、考生无需注册账户,凭学院提供的会议号、密码等进入复试会议,并须按“准考证号后五位+姓名+主机位”和“准考证号后五位+姓名+辅机位”格式设定参会姓名,复试过程中考生应听从老师指示,按规定进行操作,其中:
主机位:设于考生正面,考生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全程开启平台声音和视频,关闭其他可能影响复试的软件及屏保等功能,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东张西望,不得擅自离场;
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及桌面等周边环境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保持平台静音,关闭设备中可能影响复试的声音、震动、闹钟等软件及功能。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系统等原因造成中断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学院老师,按照其指示执行。
5、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复试结束后,学院会尽快公布复试结果,请考生保持联系。后续事宜我校都会及时在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各相关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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