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专升本)
院校填写 |
申 明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院校全称(盖章): 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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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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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 |
信访办: |
发展规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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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
高等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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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处: |
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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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 |
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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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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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附件4
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日程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2020年4月中旬左右 |
各招生院校向市教委上报招生章程 |
4月27日前 |
各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 |
4月29日至30日 |
考生报名 |
5月6日至8日 |
考生资格审核 |
5月18日 |
考生网上缴费 |
5月23日上午9:00 |
各招生院校进行“专升本”考试 |
6月1日 |
各招生院校开始录取新生,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标准,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一周 |
6月14日 |
录取结束 |
9月14日前 |
各招生院校对录取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后,在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予以学籍电子注册 |
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经核定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