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如下:
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10%,额度为1.2万元/人·学年;
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20%,额度为0.8万元/人·学年;
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30%,额度为0.5万元/人·学年;
(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不设比例,在校学习期间在科研、实践、竞赛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额度如下:
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项;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项;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项。
十、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十一、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选择上海市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薄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在上海市的考生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十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和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和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和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四、录取
十五、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十六、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047
联系电话:021-67705124
联系邮箱:lxyz@***.cn
联系人:沈晓欢
网址:http://gs.***.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行政楼112室
邮政编码:201620
学校代码:11047
联系电话:021-67705124
联系邮箱:lxyz@***.cn
联系人:沈晓欢
网址:http://gs.***.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行政楼112室
邮政编码:201620
学校代码:11047
联系电话:021-67705124
联系邮箱:lxyz@***.cn
联系人:沈晓欢
网址:http://gs.***.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行政楼112室
邮政编码:201620
十七、申诉渠道
监督电话:021-50218636
受理邮箱:jw@***.cn
受理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行政楼609室
监督电话:021-50218636
受理邮箱:jw@***.cn
受理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行政楼609室
监督电话:021-50218636
受理邮箱:jw@***.cn
受理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行政楼609室
十八、其他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简章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会计--奉贤会计 | 奉贤中等专业学校 | 3 | -- |
会计 | 上海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 -- | -- |
会计 |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 3 | -- |
普通类专业--会计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 | -- |
普通类专业--会计(税务筹划、审计、国际会计)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 | -- |
会计 | 奉贤中等专业学校 | 3 年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金融--证券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金融(特色) | 上海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 -- | -- |
金融事务 | 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金融--银行 | 上海新职联职业培训学校(普陀校区) | -- | -- |
金融事务 | 上海市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 | 3 年/职业中专 | -- |
金融事务 | 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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