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在招生复试工作规程中明确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上海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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