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名单及安排将于12月16日在海洋学院官网上公示。凡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前请确认已提交以下所有材料(如果已邮寄给教务老师,则不用再提交)。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硕士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学生证原件)。
3) 两封推荐信(一封由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提供,一封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提供,系统中提交,纸质版单独信封封好后一起寄送)。
4) 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
5) 学生证、身份证,复试时携带原件。
6)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7)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 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复试时应携带原件。
9)个人简历。
10) 提前准备PPT(10分钟,介绍个人情况、科研经历及成果等),并在复试前交给教务老师。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第一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