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按照综合考核总分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总分不合格(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如有总分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面试分数较高的考生。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通告栏和研究生院招生网信息公示平台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结果。
(三)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0年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第一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值构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