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我校各专业只在参加本专业规定科目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三、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上,依据总分高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1、本科层次,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课成绩)的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依次参考英语综合能力(面试)、计算机基础、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
2、专科层次,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课成绩)的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依次参考英语综合能力(面试)、计算机基础、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
3、实行先本科录取、后高职(专科)录取的办法。同时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志愿而又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与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等同,所填高职(专科)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
四、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20〕3号文件)保送。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网络工程(双语班)专业30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护理专业15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新改造装修校舍4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新建校舍58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清云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8137877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b.***.cn
咨询电话:021-58137880、68130020
十七、其他须知
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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