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由各资格评议专家组(一般由五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对申请人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打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综合考核成绩报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0年上海海事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