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专业(MPA)考生应将盖有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印章的《思想政治考察意见表》(附件1)于5月20日前使用EMS或者顺丰快递寄送至上海海关学院研招办(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上海海关学院研招办,薛老师收,电话021-28991712)。
税务专业(MT)考生应将盖有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印章的思想政治考察意见表在拟录取后规定时间内提交,具体提交材料方式和要求将于后续通知中公布。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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