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党员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除外)开学后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党委接转组织关系。
2、凡录取前党员组织关系在外省市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转至单位:“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XX学院委员会”。
3、党员组织关系在上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转至单位:“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原党组织同步将CCPM中党员转至“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或“中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XX学院委员会”)。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中的中共党员,可根据单位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办法同上)。
5、团组织关系转移:入学报到后,将团员证交至学院分团委,由学院分团委统一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如用智慧团建系统,请选择:上海市-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人所录取学院。
2020年上海电力大学录取硕士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办理和户籍迁移党组织关系转入(非全日制新生及全日制定向生不需要转党组织关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