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点(一般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如上海市有新安排,我院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进行现场确认,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现场确认递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以下2类证明须于2019年11月15日之前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09室):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以下2类证明须于2019年11月15日之前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09室):
(1)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考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22日。
2、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2020年3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20年3月中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一)录取规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依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依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一)国家助学金。标准:0.6万元/生/年。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2万元/生/年。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特等1.2万元/生/年、一等0.9万元/生/年、二
等0.6万元/生/年、三等0.3万元/生/年。名额:特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一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二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40%、三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5%。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等0.6万元/生/年、三等0.3万元/生/年。名额:特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一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二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40%、三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5%。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四)新生奖学金。标准:0.5万元/生/年。名额:按照研究生新生总人数10%的比例进行评选。范围:凡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
(五)研究生“三助一辅”。薪资标准:高不超过500元/生/月,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12.5元/时进行薪资核算。学校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
(六)国家助学贷款。标准:高不超过1.2万元/生/年。
(一)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校期间不转档案、不转户口、不解决住宿;就业和户籍等相关事项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n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五)报考在职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不予复试。待录取的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六)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一)我校国际商务、会计、金融、应用统计、法律硕士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对翻译硕士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的其他报考要求:
1、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且须通过英语(日语、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日语、法语)六级考试。
2、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等教育”(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
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日语、法语)六级(CET-6)或英语(日语、法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19年10月底关注我院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日语、法语)六级(CET-6)或英语(日语、法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19年10月底关注我院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2020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场确认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