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依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折算成100分的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一)国家助学金。标准:0.6 万元/生/年。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2 万元/生/年。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特等1.2 万元/生/年、一等0.9 万元/生/年、二等0.6 万元/生/年、三等0.3 万元/生/年。名额:特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一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二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40%、三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5%。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四)新生奖学金。标准:0.5万元/生/年。名额:按照研究生新生总人数10%的比例进行评选。范围:凡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
(五)研究生“三助一辅”。薪资标准:高不超过500元/生/月,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12.5 元/时进行薪资核算。学校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
(六)国家助学贷款。标准:高不超过1.2 万元/生/年。
(一)考生在2019 年12 月14 日至12 月23 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白纸打印,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二) 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n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在职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将失去定向就业机会改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待录取的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五)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除外语专业外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高等教育”(本科段)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 份、英语四级(CET-4)或英语(日语、法语)六级(CET-6)或英语(日语、法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19 年10 月底关注我院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 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0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五)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2020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