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招生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招生人数的120%。
(二)录取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1)如果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则直接录取;
(2)如果初审通过人数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学院将对所有学生按本科阶段学习的平均绩点进行排序,依据平均绩点高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色盲者不予录取。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1)如果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则直接录取,不组织面试;
(2)如果初审通过人数超过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人数,则平均绩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前80%(含80%)的考生直接录取,平均绩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80%-120%的考生将由学院组织面试进行选拔录取。
(三)平均绩点相同情况
1.如遇考生“平均绩点”相同,则在同绩点考生中再依据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分”进行小分比较,分数高者位次列前。如“平均分”再相同,则根据同绩点、同平均分考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比较,高者位次列前。
2.请考生根据本人成绩单精确填写“平均绩点”和“平均分”,如保留有两位小数的请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答案来源于:2020年上海电力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上海电力大学第二学士学位选拔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