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一、免学费教育
享受对象:
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不含综合高中、中专、中专班和中职班,以下简称“中职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农村家庭学生、上海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就读涉农专业学生、就读上海奖励专业学生、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以及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具体对象为:
1、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和孤儿。
2、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本市及外省市农村家庭学生,即学生本人为农村户籍或父母双方(监护人)中任意一方为农村户籍。
3、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本市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父母双方(监护人)中任意一方为本市海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户籍居民。
4、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且就读专业为纳入教育部规定的涉农专业的学生。
5、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读奖励专业的学生,即报考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列入“奖励专业”目录的专业,并被相关学校录取的本市户籍学生,以及在沪报考并符合有关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7、具有本市中职校学籍并在沪就读的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受助内容和标准: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相应学费、书簿费。学生在休学期间和留级当年不享受。
1、免学费:凡在本市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学年高免除学费4000元;
2、免书簿费:每人每学年免除课本和作业本费600元;
3、免住宿费: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免住宿费。
二、国家助学金制度
享受对象:
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综合高中,不含中专、中专班和中职班)在籍在沪就读的非毕业年级在校学生。
享受年限和标准:
1、三年制学生可享受两年。毕业学年学生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不再发放国家助学金。
2、学生休学期间和留级当年不享受。
3、凡符合免学费教育政策对象的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不享受免费教育政策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1000元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
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评选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四、上海市奖学金
范围和对象:
在我校注册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享受上海市奖学金。
比例与标准:
每年奖励比例为在校生的5%,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五、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
助学对象:
凡就读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的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1、父母患大病重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父母一方为重度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经济困难的丧偶单亲家庭学生。
助学标准:
学生向学校领取“帮困助学”申请表,提交街道、家长单位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和证明。学校酌情补助学费、书本费等。
备注:在实施上述资助政策时,须遵循“就高”原则,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不能重复享受,但可以同时享受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
2020年5月
附WORD版本供下载:
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2020年提前批“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自荐生”招生方案
2020年上海城市科技学校提前批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自荐生招生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