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具有从事音乐表演方面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等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按音乐与舞蹈学类招生,第三学期开始分专业歌剧、流行音乐等方向培养。
就业方向:可在专业文艺团体、音乐文化管理机构从事音乐表演、管理及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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