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考试保密制度,考试命题、试卷印刷、封装、运输及保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防任一环节出现泄密情形;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试规程对考生身份进行核验,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严禁面试小组成员泄露考场信息、面试小组成员组成,严禁引导考生答题,做到规范操作,公正评判。考生复试的评语和成绩等未正式公布前不得擅自对外泄露。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规定引发严重后果者,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复试录取过程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察处、研究生处及时处理考生的申诉,维护考生权益。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者,严肃查处。
(三)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专项计划人数、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复试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复议制度,根据复议事项的内容和性质及时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切实保障考生权益。
2020年山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