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2.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3.请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官方网站(www.***.cn)、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zsbgs.***.cn)、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dca1958)将及时发布相关新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0531-86423300,0531-86423303。
答案来源于:2020年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现场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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