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按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关学士学位;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4.本简章内容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0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2020年山东英才学院依据台湾地区大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台湾高中招生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