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确定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五)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根据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0年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障考生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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