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各类别划定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若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2.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中医学基础、方剂学、中药成绩排序后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文(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英语、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成绩排序后录取。
3.录取以下专业时只招女生:助产。
4.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二)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6月8日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四)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20年山东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单招、综评招生章程》第五章第十七条录取规则中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