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同高职(专科)院校在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学科专业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生的学业水平也会有所不同,设立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两种报考资格,能够有效兼顾不同院校办学特色和不同考生学业水平特点。
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同年级、同专业前40%的考生,通过增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可以有效检验考生是否具备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的专业基础能力。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后,可以获得报考资格,兼顾了这部分考生参加升学考试的需求。
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有不同的升学通道,招生计划安排、考试录取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通知》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只用于录取高校推荐考生。高校推荐考生投档录取结束后,自荐考生如果达到同学校同专业高校推荐考生的低投档分数线,则以单独增加招生计划的方式录取。这种制度设计下,两类考生的录取标准(低投档分数线)是一致的,保证了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保障了两类群体的利益均不受到损害。
答案来源于:2020年山东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解读
2020年山东省普通专升本考试为什么设立高校推荐考生和自荐考生两种报考资格?是否会影响高校推荐考生的利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