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书法类、其他类共10 个类别,其中“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到另外9 个类别的专业使用,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二)山东省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分文
理科,考生号第9 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参照附件1 明确各
专业所属专业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