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考生号第9 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参照附件1 明确各
专业所属专业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答案来源于: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批。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