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经我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各高校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各高校要根据我厅审核的招生计划制定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须按不低于单独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退役军人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执行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2020年山东省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