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教育、法律、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我校《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报考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我校《2020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