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读证明。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在各院系复试前发送至各院系指定邮箱(另行通知)
3.对于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