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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初试平台

2020年首都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方案初试平台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0 21:49:00 解决时间:2020-06-22 20:52

满意答案

(三)初试平台

第一机位使用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视频和音频接入“腾讯会议”(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使用同上要求的电脑或者手机,视频接入“钉钉”(初试场所远端)。

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网络远程笔试工作办法及考生操作说明》另发。

四、复试

(一)时间安排

7月12-1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平台

1.第一机位使用“首都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支持“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使用“钉钉”客户端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复试场所远端)。

2.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说明》另发。

(三)复试分数线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四)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

(五)复试资格审查

1.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读证明。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在各院系复试前发送至各院系指定邮箱(另行通知)

3.对于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随面试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单独组织或随专业面试进行。

3.专业面试(含部分院系加试笔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内容2、3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及成绩比例,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五、诚信考试要求

初、复试开始前,考生须签订、上传本人手写签名的《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笔试承诺书》或《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试,并在网络远程复试开始前,宣读《承诺书》,学校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

考生要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首都师范大学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录取工作办法

(一)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具体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见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录取要求

1.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费缴纳

所有符合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前需通过平台缴纳复试费人民币100元,未缴复试费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网址:

http://meeting.***.cn/web/main.action?meetingId=415

八、体检安排

2020年,我校研究生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时一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我校将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待咨询电话:+86-10-68902658,咨询邮箱cnuyzb@***。学校纪委接待投诉电话:+86-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86-10-82837456。

十、信息公布

我校各项招生考试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cn/查询。

十一、本方案适用于我校2020年港澳台研究生考生。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解释和通知为准。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24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22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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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考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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