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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0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9 17:19:00 解决时间:2020-08-1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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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生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低控制分数线。

3、对艺术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外省省份,执行该省份相关投档规定。对于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成绩及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4、征集志愿工作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重征志愿的有关规定组织录取。

5、学校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6、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答案来源于:2020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8-1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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