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各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根据考生 专业志愿、考试总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 止。
(三)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 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某专业报考人数多而计划不足则从有余额的其他 专业调剂计划录取。
(四)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0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学生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低 控制分数线。
2、对于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成绩及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艺术类考生实 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外省省份,执行该省份相关投档规定。
(五)学校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入学 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校招生办公室电 话查询录取结果。
(六)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对于入校后确有专业调整需求的考生, 按照学校专业调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2020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