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试一律在网上进行。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079
第六条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邮编:25530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历史沿革:学校前身是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始建于1960年。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成为高等职业学校。2014年更名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议程,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
第十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各相关工作职能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责任目标,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一条 选派坚持原则、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加考核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加强招生考核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设专门监督申诉电话,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工作,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申诉电话0533-6821189。
第十五条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800人。
(一)单独招生计划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招生总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其转入夏季统一招生计划。
(三)专业分类指导计划表:
专业名称 |
单独招生计划 |
综合评价 招生计划 |
|
总计划 |
其中退役军人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
10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0 |
|
10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60 |
30 |
10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0 |
|
1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40 |
|
10 |
纺织品设计 |
20 |
|
10 |
会计 |
40 |
|
10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20 |
|
10 |
财务管理 |
40 |
20 |
10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20 |
|
10 |
物流管理(智慧物流方向) |
60 |
30 |
10 |
市场营销 |
45 |
30 |
10 |
国际商务(跨境方向) |
20 |
|
10 |
电子商务 |
50 |
|
10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
60 |
30 |
10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 |
20 |
|
10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 |
20 |
|
10 |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 |
20 |
|
10 |
染整技术 |
20 |
|
10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40 |
30 |
10 |
应用化工技术 |
50 |
30 |
10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20 |
|
10 |
艺术设计 |
|
|
10 |
环境艺术设计 |
|
|
10 |
人物形象设计 |
40 |
|
1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
10 |
电气自动化技术(校企合作) |
40 |
|
10 |
纺织品设计(校企合作) |
15 |
|
10 |
会计(校企合作) |
50 |
|
10 |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
30 |
|
10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校企合作) |
10 |
|
10 |
电子商务(校企合作) |
20 |
|
10 |
动漫制作技术(校企合作) |
60 |
|
10 |
通信技术专业(校企合作) |
130 |
|
10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校企合作) |
70 |
|
10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校企合作) |
70 |
|
10 |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校企合作) |
30 |
|
10 |
服装与服饰设计(校企合作) |
15 |
|
1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校企合作) |
30 |
|
10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
5 |
|
5 |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
|
5 |
合计 |
1400 |
200 |
400 |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
(一)单独招生: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2020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七条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1日-24日。
第十八条报名方式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报名期间,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wsbm.***/gzdz/)或学校官网(http://www.***)链接登录“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平台”,选择“14079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填报专业志愿。
(二)报名考试费: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80元/生(报名费30元、面试费用50元)。考生须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后,再同时登录学校官网的单招报名交费系统进行网上交费,交费起止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第十九条考试时间
(一)正式考试时间:2020年6月1日9:00-12:00,共180分钟。正式考试时考生须在要求的考试时间内完成正式视频录制,提交所有科目的视频,详细见软件内界面提醒。每个科目多进行3次视频录制,录制完毕后,可选择其中1个视频,提交上传作为考试视频。
(二)模拟考试时间:5月26日-5月30日,考生务必进行模拟考试,模拟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确保手机能够正常使用app,发现、校正正式考试中的问题。模拟考和正式考的科目要求、操作流程完全相同,具体点击【去模拟考】,模拟考不需要提交视频,不限定时间和次数,以熟练掌握考试流程为准。
第二十条考试内容
(一)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面试和专业技能面试,总分500分。其中,文化素质面试200分(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专业技能面试300分。
(二)往届高中、中职阶段学校考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和职业潜质面试,总分500分。其中,综合能力面试200分,职业潜质面试300分。
(三)应届普通高中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和职业潜质面试,总分500分。其中,综合能力面试150分,职业潜质面试150分,文化素质200分。该类型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对应成绩由学校组织专家团队根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情况在客观评价基础上赋予一定分值。
第二十一条网上考试办法
(一)考试系统:网上考试采用“小艺帮”系统。考生需提前下载“小艺帮”app并通过身份证实名注册、认证。
(二)考前准备:考生须在2020年5月25日前自行准备好考试相关设备、物品和条件。主要有:
1.考试前务必保持手机电量充足,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出现因为手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录制内容丢失的情况。对考试时间比较长的专业,必须准备好电源和移动电源,可随时立即使用。
2.考试前务必检查网络信号,确保在提交的过程中网络环境正常,避免出现断网的情况导致视频提交失败。建议是稳定的wifi或者4G网络,如果遇到网络异常,可以先尝试切换wifi和4G进行尝试。
3.考试前务必关闭手机通话功能和退出其他应用程序,例如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可能会用到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程序,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被其他应用程序干扰。
4.考试前务必确保手机存储空间充足,至少有5G的剩余存储空间。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因为手机存储的问题导致录制中断、录制内容丢失的情况。考试时间越长,需要预留的空间越多。
5.为保障考试视频拍摄效果,建议考生使用iphone6,android5.0及以上品牌机(一千元以上)拍摄并上传视频。
(三)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或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协助提供考试相关保障。
第二十二条关于免试。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提前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免试(具体要求查看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三条录取规则
(一)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根据考生类别,按照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各类别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
(四)对于单独招生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的专业录取,采取专业相对集中、便于成班教学的原则,主要面向:应用化工技术、纺织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染整技术、物流管理、机电设备应用与管理等专业。
第二十四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月5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6月8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依据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被录取的农民工、下岗职工、在岗职工和退役军人学制三年,教学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送课上门的教学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
(一)学校收费标准:会计、统计与会计核算、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专业4800元/年,其他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按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审批收费标准执行。
(二)退役军人学费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三)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800元/年。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在岗职工、农民工等住宿费根据线下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十八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九条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三十条 证书授予条件: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
第三十一条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校名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学校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3-6811618,6811399,6825887,6801126;
传真:0533-6825887;咨询QQ:
网址:http://www.*** 邮编:255300。
答案来源于:2020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综评招生章程
2020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综评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