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先确定统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4.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5.公示预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6.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8.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获奖考生于单招考试前联系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申请时,需提交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加盖所在职业学校公章的证明信扫描件,相关原件后续开学时再次复审。
2020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方法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