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0年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