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
2.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以学院教授委员会为主体,由不少于5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本学科专家组成。
3.参照《山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见附件1),各单位制定“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
4.各单位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名单、考核小组成员名单、“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鸿远楼608室)。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doc
2020年山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