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有关考试的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招生在线网站中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查询。
(三)本简章相关内容将终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并由山东理工大学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公告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0年山东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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