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校区)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推免生工作的政策,及时处理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并向学生公布学院(校区)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咨询申诉渠道。
(二)各学院(校区)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推免名额、推荐办法等,并对推免资格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推免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政策和学校规定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者工作失误,学校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和涉嫌学术论文、竞赛获奖等造假者,学校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学生对推免生政策或者推免生工作提出咨询或异议时,学院(校区)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给予答复或者做出解释。
(五)对于学院(校区)无法落实的推免生计划,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
(六)由于推免生工作依托“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系统进度安排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完成推免生工作。
(七)学校推免生工作接访电话:0532-86057908;邮箱:yzb@***.cn jiwei@***.cn
2020年山东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9月20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