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联系方法: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538-6222218邮编:271000
材料接收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教学南楼B8017室)。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附件【附件: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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