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学院划定各类别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答案来源于:2020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0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与报名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