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经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普通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标准、编班、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毕业文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退役军人及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在岗职工类新生,将根据生源情况单独编班,实行工学结合等灵活教学方式,学生待遇与普通新生一致。
(三)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院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给予就业推荐服务,经双向选择,毕业生自主就业。
2020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资格复查与毕业就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