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就读期间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硕士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给予科研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A1类:15分/篇
A2类:10分/篇
类:5分/篇
本人为第一作者的,上述分数乘以1.2。
科研加分只按照申请人提供的3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予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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