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藏区“1+2”学生入学第三年具备申请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制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履行承诺;
4、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2019-2020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认定,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在“五四”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2)获得校内奖学金。
5、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课外活动,操行成绩优秀(90分以上);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评年度(2019-2020学年)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2245 四川排名: 33 遂宁排名: 4
2020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国家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