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二)申请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藏区“1+2”学生入学第三年具备申请资格],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制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履行承诺;
4、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2019-2020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认定,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在“五四”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2)获得校内奖学金。
5、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课外活动,操行成绩优秀(90分以上);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参评年度(2019-2020学年)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评定和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完成评审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和深度贫困县高职(专科)技术技能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2245 四川排名: 33 遂宁排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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