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确定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合同如引起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予负责。
4、各研究方向初试专业主课(业务课二)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的不录取;【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初试专业主课(业务课二)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80分的不录取】;
5、复试折算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6、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族音乐学、乐律学、艺术文献编译(音乐)、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复试主科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7、专业型音乐(135101)领域(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一)01-45所有研究方向复试主科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8、美术类各研究方向的主科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其中绘画与视觉艺术研究方向的绘画小稿创作、油画方向的油画小稿创作、动画方向的线描插画及理论口试低于80分的不录取)。
9、舞蹈类各研究方向复试主科(舞蹈教育与教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古典舞表演专业理论与实践、舞蹈创作及作品阐述)折算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10、各研究方向初、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11、报考“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方向的考生,有艺术专业学习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所有录取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3、全日制计划按教育部要求使用。
14、录取时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
15、拟录名单公示、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国家教育部审录。
2020年四川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