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文化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的总体情况,按照报考人数的90%分别划定普高类、中职类文化低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按照考生类别分类投档录取,录取按照文化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出现参考人数与招生专业计划、类别不平衡时,学校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平衡各类别各专业计划。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若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按照英语、语文、数学顺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公示期内(限法定工作日)到学校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我校录取意见。
因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在已参加本年度单独招生考试且成绩在相关专业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学校根据计划缺额情况,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专业终录取人数和录取名单。
录取过程中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在校期间获得过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并在学校单招报名截止前提交《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学校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进入本次招生相关专业学习,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特别提示:在正式办理完毕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今年单招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凭获奖证书原件,经原所在学校审核,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报送我院,由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并公示后执行。(具体免试申报表请在报名开始时间在学校网站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到校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咨询热线:028-820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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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终录取规则以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审核公布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