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务工作。
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的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
2020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