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考试报名费标准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我校就读的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8号)文件规定。相关收费标准如遇政策变动,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相关规定,参加“专升本”复试的学生缴纳考试费80元/人。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学籍管理
2020年“专升本”学生须编入我校2018级本科学习,基本修业年限2年,按照对应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统一培养。学生学籍管理按《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乐师院[2017]77号)文件执行。
3.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4.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教学部负责实施,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对弄虚作假、考试违纪或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3)我校“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33-2276324。
(4)招生咨询电话:0833-2277922;
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五、本简章由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乐山师范学院
2020年5月27日
2020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乐山师范学院专升本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