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的免费资助政策、管理培养、协议签订和就业等按照《深度贫困县高职(专科)技术技能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和《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已录取考生未签订培养协议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通过“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取得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由委托定向培养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荐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就业,不占事业编制(通过“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取得专科学历的师范毕业生,按我省有关公费师范生就业规定执行)。
4、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5、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9+3”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且未履行相关手续者, 取消入学资格。
2020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9+3高职单招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