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志愿
1.艺术类专业志愿
(1)本科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共3个批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为教育部批准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政策的学校(专业)举行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认定省统考成绩但不限调档比例的艺术本科专业、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但不安排分省计划的艺术本科专业;以及原“985工程”及原“211工程”院校举行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为省内学校(专业)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学校(专业),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 、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志愿(其中音乐表演类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为其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专业),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2)专科
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只设置1个批次即艺术类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 、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志愿(其中音乐表演类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2.体育类专业志愿
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只设置1个批次即体育类本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 、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体育类专科专业招生录取只设置1个批次即体育类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 、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
3.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和省级公费师范生艺体类志愿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和省属院校公费师范生艺体类招生计划一并进行录取,本、专科均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平行的专业(县区)志愿。其本科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后、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体育类本科批)前进行录取,其专科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后、艺体类专科批前进行录取。
4.志愿填报时间艺术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且公布各
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7∶00。按本科、专科层次一次性在网上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向符合条件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投档争取完成。每个批次征集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请关注录取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二)分数线的划定
艺体类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校在川招生计划分类按本科、专科层次划定。专业合格人数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个别特殊专业也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划线比例。
艺体类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高校在川招生计划,本着既重视专业成绩、又重视文化成绩的原则,按专业类别不分文理科(编导类专业除外)分别划定各类专业本科、专科层次文化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录取
1.所有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在川招生学校,除音乐类中的音乐表演类专业外,其余类别均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投档(编导类区分文理科,其余类别不区分文理科)。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按“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和艺术类各层次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及省级公费师范生按“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即:考生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的同类专业、多所学校的多类专业或同一学校的同类专业、同一学校的多类专业;投档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根据考生的成绩位次和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判断考生能拟投档到哪一所志愿学校的哪类专业(判断条件为考生满足该志愿学校(专业类别)投档条件并且该校该类计划未满额或考生投档成绩高于拟投该校该类考生中的低投档成绩),对所有考生进行志愿检索匹配完成后,再将拟投档中投出的考生正式投档到相应的志愿学校供学校审录。体育类本科、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和体育类各层次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及省级公费师范生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检索、投档办法与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相同。为提高专业统考成绩的区分度,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各科成绩及专业总分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投档时,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体育类专业和其他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排序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位次。学校可在招生章程中提出高于省控线的专业成绩要求及文化成绩要求作为投档条件,未达要求的考生不会投档到相关学校。
在艺体类本科、专科平行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及省级公费师范生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学校进行模拟投档(学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当所有学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按执行计划数1:1比例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计划公开向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征集志愿时也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供学校审录。征集志愿、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及省级公费师范生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志愿按“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校考成绩合格有效且符合投档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全部投档供学校审录。
3.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的,当同时符合两类志愿投档条件时,其档案按照所报志愿投档时间先后顺序投放。
(四)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前述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第1至4条所列条件的考生,其文考成绩按照普通类专业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2.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2)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3.关于加分的其他规定:
(1)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项,不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3)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答案来源于: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
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校关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