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9日18:00前,各教学单位应对《四川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精神在2020届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并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自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将各教学单位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综合评价办法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办公地在成龙校区的学院交至第一教学楼B区102室)。同时将综合评价办法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和单位网页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二)9月11日下午4:30前,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生前三年专业平均成绩,按照本《通知》下达推荐总额的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免试硕士研究生初步推荐名单,并组织进行专业笔试及口试,按三年专业平均成绩、专业笔试及口试成绩进行综合折算,并根据排名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免试研究生的拟推荐名单,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并对学生的名单、综合评价成绩(特殊推荐理由)进行公示。
同时,相关学院须将“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人材料(包含附件3、4、5)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
(三)9月12日16:00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附件2至附件8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30室),上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根据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要求,所有推荐学生在系统中均需按专业进行统一排名。考虑推免及学生联系接受单位等实际,每个专业按照:普通序列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特殊运动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的顺序对推免生给予综合成绩并进行统一排序(见附件7“综合排名”列)。
(四)9月15日前,学校“2020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教学单位确定的免初试硕士研究生名单、综合评价成绩(特殊推荐理由),在学校网页和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听取意见。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从9月25日起,获得正式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联系接收学校。
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