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0年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专升本、预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及定向计划招收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各考试、考查课程无补考纪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在2019年7月前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取得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艺体类专业学生在2019年7月前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考试并取得三级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350分(含)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全国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七)2019年7月1日前,荣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八)各教学单位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且此类推荐生占用本单位推荐指标。
(九)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5年4月3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凡我校在校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学生由学院推荐后,学校统一审核遴选。
(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6号)及我校承担的推进实施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建设的需要,设立“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在我校具有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中实施,采用“3+0.5+0.5+2”培养模式。项目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将进入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其培养和管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根据学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本年度学校在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化学、科学教育、历史学、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地理科学、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心理学等师范专业中进行“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的推免生选拔。
“教育硕士卓越人才培养项目”旨在选拔出教学技能良好、从教意愿强烈的师范生作为卓越中学教师培养人选,该项目由相关学院自主组织选拔,采用单独报名、单列选拔的形式。选拔形式应突出育人导向、能力导向、专业化导向和实践导向,主要应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学科知识、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
(十一)“特殊运动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计划4个指标,参与该项目选拔推荐的学生,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报名学生为我校正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队员。
2.在校期间有2项及以上省级以上专业竞赛获奖。
3.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该项目由体育学院进行遴选,学生所在学院不组织考核和遴选,推免生须填报并提交附件6。
(十二)“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计划指标20个,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遴选,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不受平时成绩综合排名限制和英语、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规定,申请参与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竞争推荐。
1.在校期间,在中国高教学会组织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所认定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有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四川师范大学的2项及以上的学术成果公开发表(增刊除外)。
2.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在教育部举办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第一完可直接取得推免生资格,其他完可申请参加“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的竞争。
对申请参加“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竞争的学生,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推荐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采用答辩的方式,对申请该项目学生所发表论文、主持项目、学科竞赛获奖等学术成果内容进行答辩审核,排除学术不端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过程要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存档),答辩专家给出明确审核推荐意见并签字(审核推荐材料由学院连同学生申请及佐证材料一并报学校教务处)。学院应对学生有关申请及佐证材料、学院答辩审核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参与“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推免生需提供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含学术成果、竞赛、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获得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专家推荐材料和学院考核结论材料等。该项目推免生须填报附件3,并提交附件3、4、5。
(十三)“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单列6个指标,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依照本文件精神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另文通知),学院根据该项目选拔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推荐,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遴选,学生所在学院不组织该项目学生的考核和遴选。该项目申请人须满足本通知“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中第(一)到(六)项要求。
(十四)“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单列13个指标,校团委依照本文件精神制定具体选拔办法(另文通知),学院根据该项目选拔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推荐,校团委牵头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遴选,学生所在学院不组织该项目学生的考核和遴选。该项目申请人须满足本通知“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中第(一)到(六)项要求。
2020年四川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类似问题答案